【公告】興能高董事會決議110年股東常會開會內容

日 期:2021年04月12日

公司名稱:興能高 (6558)

主 旨:興能高董事會決議110年股東常會開會內容

發言人:王光昌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市東區工業東二路一號二樓(科技生活館)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09年度各項表冊報告。

(3)本公司108年度募集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執行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0年度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實際辦理情形報告

(5)修正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案。

(6)「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條正案。

(7)「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條正案

(8)「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條正案。

(9)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報告案。

(10)現金分派股息及紅利報告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9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修正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第九屆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5/01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9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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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

議案以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

內容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

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三)受理期間:自民國110年4月26日至110年5月6日下午五點止。

(四)受理處所:興能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處

(新竹科學園區新竹市展業一路九號六樓之三)

(五)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10年5月6日下午五點前,將提案以書面(寄)

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案函件送達受理處為憑,並請於信封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

(六)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股東相關提案資格無誤後,送交本公司董

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