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耀登董事會決議擬撤銷民國110年度現金增資案及補償方案

日 期:2022年05月26日

公司名稱:耀登 (3138)

主 旨:耀登董事會決議擬撤銷民國110年度現金增資案及補償方案

發言人:溫文聖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5/26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0/09/24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110年度申報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20,000,000元乙案,業經

110年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743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經

111年3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133523號函核准延後三個月募集在案。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近期臺灣資本市場接連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嚴竣、

俄烏戰爭地緣政治風險影響、美國聯準會升息及通膨對經濟之衝擊,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已高於本公司近期普通股市價,經綜合評估

資本市場狀況、公司營運及資金運用情形,為考量本公司整體利益及

股東之最大權益後,本公司擬暫以銀行借款、自有資金或其他資金籌措

等方式支應興建營運總部及購買研發設備之資金需求,故擬向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撤銷110年度現金增資案。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計畫之資金用途為興建營運總部及購買研發設備,後續將以銀行借

款、自有資金或其他資金籌措等方式支應。另此次申請撤銷案尚未經

金管會核准,本公司將於收到金管會核准函後另行公告。

(2)已繳款之原股東、員工補償方案:

本公司110年度現金增資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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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377435號函核准在案,另因考量資本

市場環境巨幅變動等外在因素影響,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長募集期間

三個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3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

1110133523號函核准延長募集至111年6月23日,本公司111年4

月20日董事長依董事會授權訂定每股發行價格為160元。惟近期臺

灣資本市場接連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嚴竣、俄烏戰爭地緣政治風險影

響、美國聯準會升息及通膨對經濟之衝擊,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

已高於本公司近期普通股市價,經綜合評估資本市場狀況、公司營

運及資金運用情形,為考量本公司整體利益及股東之最大權益後,

本公司擬撤銷110年度現金增資案之資金募集,為確保已繳款之員

工及原股東權益,本公司擬訂相關補償方案如后:

一、適用對象:

111年5月9日至111年5月26日已繳款之員工及原股東。

二、應退還股款之退還日期及方式

(一)對於本補償方案公告日前已繳款之員工及原股東,本公司將

加計利息退還其所繳納之股款,計算公式如下:

已繳納之股款×【1+(自繳款日至實際退款日之天數)

×1.070%(註1)/365】

註1:利率係以台灣銀行111年5月25日牌告一年期定期儲蓄

存款固定利率1.070%計算之。

註2:應退還之已繳股款以新台幣元為計算單位,元以下無

條件進位至元。

(二)本公司對於已繳款人之股款,本公司承諾自接獲金管會撤銷

或廢止通知之日起十日內,加計利息退還所繳款項;退還

之款項將以匯款方式支付予認股之股東,匯款帳號以集保

公司最近期所提供之帳號為之。

三、利息補償金額達新臺幣二萬元者,將依「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

繳納補充保費辦法」之規定扣取補充保費;利息所得之申報、

扣繳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