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科風依法辦理減資之債權人

日 期:2022年06月27日

公司名稱:科風 (3043)

主 旨:科風依法辦理減資之債權人

發言人:馮雪美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06/27

2.公司名稱:科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規定辦理。本公司業經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

減資彌補虧損案,凡本公司債權人對前項減少資本額之決議有異議者,請自公告

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提出,請查照。

6.因應措施:

一、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948,781,660元,發行股份為194,878,166股,截至

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3,162,207,967元。

三、為改善財務結構並彌補累積虧損,擬依公司法168條第1項規定辦理減資新台幣

1,559,025,320元,銷除普通股股數155,902,532股。預計每仟股減少799.9999959股,

減資比例約為79.99999959%。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89,756,340元,發行

股份為38,975,634股。

四、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以現金(至元以下捨去)支付予股東,其股

份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減資換發之股份權利義務與原發行

股份相同。本次減資後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

五、本案減資相關之減資基準日、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減資換股基準日及其他減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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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事宜,俟本年度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並公

告。

六、本次進行減資相關事宜,若嗣後因主管機關審查要求、法令變更或增資等其他因

素,影響流通在外股數,銷除股份比率因而發生變動者,擬提請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

事會全權處理。

七、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次減資案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檢具

債權人異議及債權證明文件向本公司提出聲明(書面異議請寄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246號9樓本公司財務部收),逾期即視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