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永利聯合董事會決議110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及訂價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03月30日

公司名稱:永利聯合 (8080)

主 旨:永利聯合董事會決議110年第2次私募普通股及訂價相關事宜

發言人:林昌廷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3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兆遠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法人董事

4.私募股數或張數:755,500股

5.得私募額度:在不超過20,000,000股範圍內,於股東常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四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一、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應不得低於下列二款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一)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

(二)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二、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3.24元。

三、私募價格係遵循主管機關發布之相關法令定之,同時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

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公司營運情況、未來展望及普通股市價而定,尚不致

影響股東權益,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本公司預計將本次私募資金用於增加新營運項目,充實營運資金或為策略聯盟發展

相關事務使用。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因應新事業快速發展而需充實營運資金,並考量市場狀況及掌握募集資金之時效,

故擬透過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向特定人籌募款項。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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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實際定價日:111/03/30

11.參考價格:新台幣 16.55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13.24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一、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規定,本次私

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轉讓對象外,

餘不得再行賣出。

二、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及嗣後所配發之普通股,應自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

三年後,依證券交易法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

定,先取具櫃買中心核發符合上櫃標準之同意函後,始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

公開發行,再申請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111年03月31日

二、本次股款繳納期間:111年03月30日至111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