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產險取得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三小段13地號土地案。

日 期:2020年01月17日

公司名稱:富邦金 (2881)

主 旨:富邦金控代子公司富邦產險取得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三小段13地號土地案。

發言人:韓蔚廷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中正區中正段三小段13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9/1/17~109/1/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富邦產險於105年7月6日董事會通過,同意以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

495、495-1、515-1等三筆土地及出資新臺幣6.7億元,參與由富邦建設擔任

實施者之都市更新計畫案, 計已支付新臺幣142,241,000元,現因都市更新

案終止,富邦建設擬返還原出資新臺幣142,241,000元購買之容移土地予富

邦產險,土地計536平方公尺,折合162.14坪,換算每平方公尺新臺幣

265,375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富邦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金控法所稱之利害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本次交易原因:因富邦產險原參與都市更新案終止故取得返還公設用地。

前次移轉係105年9月6日富邦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向謝永俊先生以新臺幣

142,241,000元取得,謝永俊先生與富邦建設及富邦產險並無關係。

廣告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富邦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9月6日取得此筆不動產,

取得價格為新臺幣142,241,000元。。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經本公司109年1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為新臺幣144,827,2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蔡友翔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7)北市估字第00026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為富邦產險原參與都市更新案終止後富邦建設返還土地,

取得後將用於富邦產險危老重建案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9年1月1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9年1月1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