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灣高鐵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日 期:2019年09月18日
公司名稱:台灣高鐵 (2633)
主 旨:台灣高鐵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發言人:孫鴻文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9/18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
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80億元,得自董事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
4.每張面額:新臺幣壹仟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不超過三十年。
7.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發行。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債務。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決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決定。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董事長指定之人決定。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