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六角董事會追認修訂108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日 期:2020年01月31日

公司名稱:六角 (2732)

主 旨:六角董事會追認修訂108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發言人:謝婷韻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9/01/31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8/11/07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1)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及本公司修訂108年員工認股權憑

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2) 內容係本公司108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條款。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 變動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9/1/7,金管證發字第1080342007號函

及相關法令規定要求修訂108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

並於109/1/31董事會追認通過。

2) 主要內容:

修訂後條文如下: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及國內外子公司編制內全職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認股之

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員工之年資、職等、工作績效、

整體貢獻或特殊功績等,經董事長核定後,並經提報董事會三分之

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後認定之。惟獲

配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二)本條第(一)項所稱子公司,係指符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2月

7日金管證字第1070121068號函釋規定。

(三)本公司若發給員工認股權憑證予符合前揭所列子公司之員工者,應

先洽簽證會計師就子公司是否符合資格條件表示意見,並經董事會

同意後認定之。惟單一員工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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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且依照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0

條之9規定,依該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

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

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

加計依該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

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三)認股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按下列公式調整

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

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