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保瑞藥業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保瑞一,債券代號64721)行使贖回權暨終止櫃檯買賣相關事宜

日 期:2019年09月19日

公司名稱:保瑞藥業 (6472)

主 旨:保瑞藥業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保瑞一,債券代號64721)行使贖回權暨終止櫃檯買賣相關事宜

發言人:陳世民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8/09/19

2.公司名稱:保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保瑞一」轉換公司債依據轉換辦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

截至108年9月18日止已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

本公司決議行使對「保瑞一」之贖回權暨辦理終止櫃檯買賣程序。

6.因應措施:

(一)、依據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八條

第(一)項規定,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格於107年10月08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

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三十(含)以上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三十個營業日內,

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

,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

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

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則以公告方式為

之),贖回價格訂為本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其全部債券,並函請櫃買中心公告,

本公司執行收回請求,應於債券收回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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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流通在外之本轉換公司債。

(二)、轉換公司債停止過戶期間:不適用

(三)、通知及受理轉換公司債贖回期間:108年10月07日至108年11月05日。

(四)、轉換公司債收回基準日:108年11月05日。

(五)、轉換公司債終止櫃檯買賣日期:108年11月06日。

(六)、掛號寄發債券收回通知書日期:108年10月07日。

(七)、債券收回手續:

1.本轉換公司債係以無實體發行,請債券持有人至原交易券商提出申請並

檢附下列文件:(1)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申請書可

至各證券商取得,註明:贖回,並填妥持有人之匯款銀行帳號及加蓋集保

帳戶印鑑)。(2)證券存摺,向往來券商辦理債券收回手續,由往來券商

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

公司於接受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且不得

申請撤回。

2.債權人得自債券收回通知之始日108年10月07日之前一營業日(108年10月

04日)起至屆滿日(108年11月05日)之前一營業日(108年11月04日)止,

由債券持有人向往來券商辦理賣回手續。

3.債券收回價款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並統一於108年11月12日以匯款或

郵寄支票方式支付予各申請人,匯費(郵資)自收回價金中直接扣除。

(八)、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包括地址及電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1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