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伸興公開收購宇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且應賣有價證券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

日 期:2022年06月22日

公司名稱:伸興 (1558)

主 旨:伸興公開收購宇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均已成就,且應賣有價證券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

發言人:莊子禾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1年6月22日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公開收購宇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號2233,以下稱

「宇隆公司」)普通股,公開收購條件已於民國(下同)

111年6月9日成就,且截至民國111年6月22日14時13分累計

應賣股數為13,025,031股,已超過達預定收購之最高數量

13,000,000股,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

辦法第19條第2項第4款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持續公開收購宇隆公司之普通股至111年7月6日下午

3點30分止。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本次公開收購委任機構凱基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應賣諮詢專線:02-2389-2999或查詢受

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網址:https://www.kgi.com.tw)

之「伸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宇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專區。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

應賣股數已超過預定收購最高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

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

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得停止

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

5個營業日內(含第5個營業日)辦理應賣有價證券交割及收購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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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支付事宜。

5.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宇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預定收購數量為

13,000,000股,應賣股數已於111年6月22日超過前述預定收購

數量,應賣有價證券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分,公開收購人退還

應賣有價證券時間、方法及地點如下:

(一)時間: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1個

營業日(即111年7月7日)。如發生天災或銀行匯款系統異常等

不可抗力情事時,凱基證券得至該等不可抗力情事消滅後執

行之。

(二)方法:

全部應賣之股份數量超過預定收購數量,在本次公開收購未

依法停止進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將以公開收購說明書所

載計算方式依比例向應賣人購買,另為免應賣人所獲對價不

足支付證券交易稅、集保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

匯款費用或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相關費用,應賣人應

賣股數經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載計算方式計算後之股數低於

1,000股(不含)者,公開收購人不予購買。

前述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1)計算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將各應賣人之應賣股數為

壹仟股(含)者,計入優先收購數量;各應賣人之應賣股數超

過壹仟股者,以壹仟股計入優先收購數量。

(2)若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未超過預定收購數量:

計算方式為優先收購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後,按各應賣

人之應賣有價證券數量扣除前述優先收購數量後之股數依比

例分配至壹仟股為止全數購買;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

按隨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故應賣人有股份無法全數出售之

風險。

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 – 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 /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 – 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

(3)若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超過預定收購數量:

計算方式為各應賣人之應賣有價證券數量依比例分配至壹仟

股為止全數購買;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按隨機排列方

式依次購買,故應賣人有股份全數無法出售或僅部分出售之

風險。

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 / 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

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份,由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之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帳號: (9203) 059600-8)轉撥回各應賣人之原證券集中保

管劃撥帳戶。

(三)地點:

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明水路7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