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伸興公開收購宇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

日 期:2022年07月07日

公司名稱:伸興 (1558)

主 旨:伸興公開收購宇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之公開收購期間屆滿

發言人:莊子禾

說 明:

1.公開收購期間屆滿之日期:民國(以下同) 111年7月6日

2.公開收購人之公司名稱:伸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伸興公司」)

3.公開收購人之所在地:台中市太平區永成路78號

4.被收購有價證券之公開發行公司名稱:宇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宇隆公司」)

5.被收購之有價證券種類:宇隆公司普通股

6.公開收購期間:111年6月8日起至 111年7月6日止(以下簡稱「屆滿日」)

7.以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達到預定收購數量為收購條件者,其條件是否達成:

條件成就已經達成。公開收購人本次公開收購所定之最低

收購數量為宇隆公司普通股3,015,000股,累積應賣股數

已於111年6月9日超過前述最低收購數量,本次公開收

購條件已達成,並已於111年6月9日依「公開收購公

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第2款規

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並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

報。

8.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實際成交數量:

(1)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33,970,990股

(2)實際成交數量:13,000,000股

9.支付收購對價之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

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之情況下,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

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第5個營業日(含

第5個營業日)以內撥付。

(2)方法:

廣告

A.對價支付方法:

本次公開收購股份之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簡稱「凱基證券」)優先以銀行匯款方式支付

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銀行帳號,倘應賣人

銀行帳號有誤或因其他原因致無法完成匯款時,將於確

認無法匯款之次一營業日,以支票(抬頭劃線並禁止背

書轉讓)掛號郵寄至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或應賣人所提

供之應賣人地址。

B.對價計算方式:

按公開收購人實際向各應賣人收購之股數,乘以每股現金

收購對價(新台幣130元)後之收購對價,扣除應賣人依

法應繳納之證券交易稅、匯費/郵資、集保/券商手續費及

其他相關費用,並計算至「元」為止(不足一元之部分捨

棄)。

(3)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之現金對價,將由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匯入

應賣人留存於證券商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之銀行帳戶或寄交

集保結算所提供之應賣人地址。

10.成交之有價證券之交割時間、方法及地點:

(1)時間: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成就之情況下,凱基證券

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

後第5個營業日(含第5個營業日)以內撥付。

(2)方法:應賣股份已撥入凱基證券公開收購專戶者,由

凱基證券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

(帳號: (9203) 059600-8)撥付至公開收購人之證券集

中保管劃撥帳戶。

(3)地點: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明水路

700號。

11.已交存但未成交之有價證券之退還時間、方法及地點:

本次公開收購宇隆公司普通股之預定收購數量為

13,000,000股,本次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為

33,970,990股,經計算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

數量之合計數超過預定收購數量,公開收購人

收購數量之計算方式,依本公開收購說明書之

貳、收購條件之二、預定公開收購之最高及最

低數量(請詳本公開收購說明書第3頁)之說明

辦理,公開收購人退還應賣有價證券時間、方

法及地點如下:

(1)時間:

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如經延長則為延長期間屆滿日)後

第1個營業日(即111年7月7日)。各應賣人可洽詢往

來證券商或保管銀行確認退還情形。如發生天災或銀

行匯款系統異常等不可抗力情事時,公開收購受委任

機構得至該等不可抗力情事消滅後執行之。

(2)方法:

本次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已超過預定收購數量,在本次

公開收購之其他條件亦均成就、且本次公開收購未依法

停止進行之情況下,公開收購人將以計算方式依比例向

應賣人購買。另為免應賣人所獲對價不足支付證券交易

稅、集保結算所及證券經紀商手續費、銀行匯款費用或

掛號郵寄支票之郵資及其他相關費用,應賣人應賣股數

經公開收購說明書所載計算方式計算後之股數低於

1,000股(不含)者,公開收購人不予購買。

由於計算各應賣人之優先收購數量之合計數超過預定收

購數量,前述計算方式將採本公開收購說明書之貳、收

購條件之二、預定公開收購之最高及最低數量之計算方

式第3項說明辦理(請詳本公開收購說明書第3頁):

計算方式為各應賣人之應賣有價證券數量依比例分配至

壹仟股為止全數購買;如尚有餘額,公開收購人將按隨

機排列方式依次購買,故應賣人有股份全數無法出售或

僅部分出售之風險。

前述比例之公式如下:

預定收購數量/應賣有價證券之數量

超過預定收購數量部份,由凱基證券之「凱基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公開收購專戶」(帳號: (9203) 059600-8)轉

撥回各應賣人之原證券集中保管劃撥帳戶,各應賣人可

洽詢往來證券商或保管銀行確認撥回情形。

(3)地點: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明水路700號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