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華新決議桃園楊梅區高獅段不動產售予子公司信昌電,估獲利2.26億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處份土地及建物予關係人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桃園市楊梅區高獅段781地號

建物:桃園市楊梅區高獅段681、682建號

2.事實發生日:108/11/1~108/11/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

土地4,811.38平方公尺,折合1,455.44坪,每坪NT$150仟元

建物11,572.46平方公尺,折合3,500.67坪,每坪約NT$17仟元

交易總金額:約新台幣278,246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信昌電子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權益法轉投資公司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交易對象為標的資產原長期出租對象之子公司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土地:玉光陶業股份有限公司

建物:自建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無

前次移轉日期: 土地:75年12月17日、建物:77年07月14日

前次移轉金額:約新台幣106,215千元(含自建建物成本)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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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份利益約新台幣226,702千元(扣除必要交易成本及所得稅)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買賣契約書約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價格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交易行情及專業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公司: 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 277,000千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估價師:徐珦益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開業證書字號:(108)北市估字第00026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份閒置資產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11月1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8年10月2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