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聯合(4129)決議即日起至5/19買回4,000張庫藏股,每股20~55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9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495,133,624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20~109/05/1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4,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0.00~55.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97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不適用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本公司擬依法執行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予以註銷案,提請 討論。

說 明:1.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

之規定辦理。

2.本次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之目的: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並辦理銷除股份。

(2)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3)預定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 新台幣220,000,000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自109年3月20至109年5月19日止。

(5)預定買回之數量:4,000仟股(約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97%)。

(6)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至55元,但若公司股價低於此區間價格之下限

時,仍得繼續買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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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買回之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市場買回。

3.本案已委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買回股份價格出具合理性評估意見書。

4.考量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僅佔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之4.97%,且買回股份所需

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流動資產之8.83%,董事會擬出具已考慮本公司財務狀況,買回

上述之股份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之聲明書。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9年3月19日109年度第一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

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櫃檯買賣市

場買回本公司股份4,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97%,且買回股份所需金

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8.83%,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

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同意本聲明書

之內容,併此聲明。

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林延生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20元至

每股55元,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比

率等項目亦未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