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京城銀(2809)決議即日起至5/15買回1萬張庫藏股,每股28~35元

公告本公司決議第22次買回公司股份之相關資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3,322,964,726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17~109/05/15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8.00~3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88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3,000,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8/11/14 ~ 108/12/09 、預定買回股數(股):3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3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8/08/13 ~ 108/09/23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10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3)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11/05 ~ 107/12/17 、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10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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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9次買回未執行完畢

原因:為兼顧市場機制及公司全體股東權益,故未能全數執行完畢。

第10次買回未執行完畢

原因:市價大於買回區間價格,故未能全數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 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三款及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十二次買回本公司已發

行股份如說明,呈請公決。

說明:

(一)本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第二十二次執行庫藏股制度買回公司股份。

(二)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買回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應

申報事項相關資料如后:

1.買回股份之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2.買回股份之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 23,322,966 仟元(108年12月31日財務報告中保留盈餘

加已實現資本公積減已決議分派之盈餘減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

4.預定買回股份之數量:10,000,000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0.88%。

5.買回股份之期間:董事會通過起二日內公告並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起二個月內執行

完畢。

6.買回之區間價格:預估新台幣30元至35元間。(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

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7.買回之方式:自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8.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附件一P.3)。

9.會計師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三)國內股市連日大跌,主管機關發布三大救市措施,包括(1)鼓勵上市櫃公司參與業績

發表會及法人說明會。(2)鼓勵上市櫃公司實施庫藏股。(3)鼓勵投資人以定期定額方式長線

布局。本行平時即定期舉辦法人說明會,讓投資人瞭解本行基本面表現。本行平時著重各項

經營績效之表現,並未刻意看重股價,惟若有外在因素導致股市異常動盪時,在不影響公司

之風險承擔能力下,為維護股東權益,兼顧合理反映公司應有價值,執行買回庫藏股措施實

有必要,現值新冠肺炎疫期嚴重擾亂股市,各國政府也都相繼推出各項政策以穩定金融市

場,本行亦欲盡棉薄之力,執行買回庫藏股,以配合政府穩定股市之政策。

(四)本行過去買回庫藏股的時機除配合政府政策外,亦會充分考量資本結構及業務風險承

擔能力,且每次執行的金額佔淨值的比率都微小。本行於雖108年間執行庫藏股買回金額為

4.1億元,但本行108年底之淨值仍有409.3億元,較107年底之351.8億元增加57.5億元,資

本適足率由107年度之14.04%提高至108年度之15.06%。本行核心資本無任何次順位債券及資

產重估等成分,僅由股本及保留盈餘組成,相對同業堅實;謹以主管機關最新揭露「本國銀

行體系資本適足率」統計資訊,截至108年9月底,本行資本適足率14.70%,排除中國輸出入

銀行及外商在台銀行,本行全國排名第二名;截至109年2月淨值為 424.2億元,資本適足率

為17.09%,其中普通股權益425.2億,普通股權益比率及第一類資本比率均為15.55%,第二

類資本包含備抵呆帳超提23.1億及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18.1

億,組成第二類資本比率1.54%。本次擬執行庫藏股最高買回總金額僅3.5億元,對資本適足

率影響數約-0.14%,即以執行後資本適足率16.95%評估,本行風險承擔能力相較同業仍屬穩

健,本行之資本尚足以因應未來經濟情勢變化。

(五)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七條規定公司買回股份應委任二家以下證

券經紀商辦理,請准予委任董事長決定辦理之券商。

(六)前揭事項若蒙核可,擬依規定於董事會決議日起二日內,公告及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申報。

楊健閣協理:依案由及附件一報告。

蔡副董事長 炅廷:請問每股淨值是多少?

楊健閣協理:每股淨值於108年底為36.28元,在今年2月為37.6元。

陳獨立董事 銘泰:銀行股價近期在32元~38元左右,今日收盤價是?跟本行淨值差異?

楊健閣協理:今日收盤價是29.1元,與2月底的淨值差異約22%。

陳獨立董事 銘泰:今日實施執行庫藏股制度買回公司股份,剛好配合政府政策。

姜獨立董事 宏亮:本次買回庫藏股,是配合主管機關為防疫救市的政策。本行每次買回庫

藏股也都有提出對資本結構與風險承擔能力的評估,目前看起來都在同業的標準之上。

董事會除了每季會有風險管理、法令遵循與信託資產等報告,營運團隊是否有具體成長?如

何管理經營績效與評估風險管控情況?以確保本行資本承擔風險。

楊健閣協理:本行除了姜獨董所提的各項定期呈報董事會的報告外,每季也有財務報表呈報

董事會中報告,本行每月有編制業務概況表,會即時彙總本行截至上個月的各項營運數字及

績效將提供給董事參考。

戴董事長 誠志:執行庫藏股買回之區間價格修正為新台幣28元至35元間。

決議:以新台幣28元至35元間之區間價格執行庫藏股買回,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

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9年3月16日第十四屆第3次臨時董事會議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

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

本公司股份10,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0.88%,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0.68%,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臨時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7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京城銀行本次預計買回股份價格區間介於每股單價新台幣28元至35元之

間,業已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暨「庫藏股疑義問答彙整版」之上下限

規定。又京城銀行本次預計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依上下限計算,對京城銀行之財務結構、每股

淨值、每股盈餘、權益報酬率及現金流量狀況,並未產生重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