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銀2023至2025年機動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南非幣)A類型(累積)
12.20南非幣0.01(0.07%)
2024/11/19更新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 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前述(八)之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1.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期間在ㄧ年(含) 以上,惟因本基金有約定到期日,且為符合投資策略所需,故本基金到期日前之三年內或於 提前結算日之前三個月內,不受前述存續期間之限制。自成立日起六個月後: (1) 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2) 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 (含),可投資之「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詳如公開說明書。前述「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 債券」包括: A、由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政府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B、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註冊或登記之公司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C、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掛牌或交易之債券; D、依據 Bloomberg 資訊系統顯示,該債券之國家風險(country of risk)為新興市場國家 或地區者。(3) 於本基金到期日前之一年內或於提前結算日前三個月內,經理公司得依其專業判斷,於本 基金持有之「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到期後,投資短天期債券(含短天期公債), 且不受本款所訂投資比例限制,惟資產保持之最高流動比率仍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總額百 分之五十及其相關規定。 2. 本基金得投資高收益債券,惟投資之高收益債券以第1款定義之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債券 為限,且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四十。本基金原持有之債券,日後 若因信用評等調整或市場價格變動,致本基金整體資產投資組合不符本款或第3款之投資比 例限制者,經理公司應於前開事由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採取適當處置,以符前述投資限制; 3. 投資所在國家或地區之國家主權評等下述所列信用評等機構評定等級者,投資該國或地區之 政府債券及其他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
大型 | |||
---|---|---|---|
中型 | |||
小型 | |||
價值型 | 均衡型 | 增長型 |
學歷:淡江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碩士 經歷: 統一投信國際金融債券部資深研究員(102/08104/05) 玉山證券國際證券業務分公司資深交易員(104/05105/04) 富蘭克林華美投信投資研究部副理(105/07107/04) 鋒裕匯理投信專戶管理部副理(107/04108/02) 第一金投信固定收益部投資副理(108/02迄今)
基金篩選
沒有符合 ”“ 的搜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