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鑫聯大投控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3年03月24日
公司名稱:鑫聯大投控 (3709)
主 旨:鑫聯大投控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曹鈞傑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31號B1(文化大學大夏館演藝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民國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承認案
(2)民國111年度盈餘分配承認案
(有關盈餘分配內容,本公司將於4月30日(含)前公告)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選舉本公司第三屆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會日期及開會時間:112年6月15日(週四)上午九時。
二、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及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名(本屆董
事應選7名,含獨立董事3名)。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
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受理時間:民國112年4月7日起至民國112年4月17日止(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請有意提案股東於上述受理期間,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申請(郵寄者以信件寄達為憑,
並請於信封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請有意提名之股東於上述受理期間,以書面向本公司敘明董事(含獨立董事)被提名人
姓名、學歷及經歷,請於民國112年4月17日下午五時前送達且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並於信封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鑫聯大投資控股(股)公司股務(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9號22樓)。
聯絡電話:02-23162888。
三、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2年5月16日至112年
6月1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