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笙科獨立董事任期超過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日 期:2023年04月11日
公司名稱:笙科 (5272)
主 旨:笙科獨立董事任期超過三屆繼續提名之說明
發言人:甘繼開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04/11
2.公司名稱:笙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李毅郎先生、鄧序彤先生及高志浩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任期超過三屆,
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續
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
(1)董事會經評估李毅郎先生過去參與董事會情形及提出之建言,並考量其具有資訊
管理、企業管理等專業能力及經驗,相信其仍持續有獨立性及公正判斷的能力,對
本公司有明顯助益,故本次股東會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2)董事會經評估鄧序彤先生過去參與董事會情形及提出之建言,並考量其具備財務、
會計、企業管理等專業能力及熟稔相關法令之經驗,相信其仍持續有獨立性及公正
判斷的能力,對本公司有明顯助益,故本次股東會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
獨立董事。
(3)董事會經評估高志浩先生參與董事會情形及提出之建言,並考量其具有生醫技術與
學識、企業管理及公司治理等經驗,相信其仍持續有獨立性及公正判斷的能力,
對本公司有明顯助益,故本次股東會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