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寶得利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變更交易方法

日 期:2023年04月06日

公司名稱:寶得利 (5301)

主 旨:寶得利依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變更交易方法

發言人:陳敏俊

說 明: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2/04/06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1)業務規則條款:第12條第1項1款。

(2)發生緣由:本公司最近期(111年第4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不低於

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之二分之一且淨值較前期增加。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

恢復為普通交割方式之買賣。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2/04/10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 上櫃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三個月內無法補正

或改善者,致其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停止買賣六個月內

無法補正或改善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

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