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參展補助 申請至29日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一○九年度第二次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計畫申請期限即將至本(六)月二十九日止,展覽計畫執行期間(以開展日為準)將自七月一日起至九月三十日止,有需要之相關業者請把握機會。

該計畫申請資格包括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國貿局登記為出進口廠商之公司或商號,一○七年七月一日至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具有出進口實績(依財政部關務署提供該局海關貿易統計資料作為審查標準),以及繳交推廣貿易服務費且無欠繳紀錄(依關務署每日提供該局最新欠繳資料作為審查標準);但為配合政策,新創事業及拓展新南向國家之農業業者,不在此限。另自該局公告受理申請截止日起算前一年內未受註銷、撤銷或暫停出進口處分之業者,以及新創事業及拓展新南向國家之農業業者。

有關新創事業,指須符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所訂「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新創事業;拓展新南向國家農業業者,指參展項目須符合行政院農委會推動新南向國家十一項產品為主,參展地區僅限新南向國家。前述新創事業及拓展新南向國家之農業業者申請資格,將由中小企業處及農委會審查,若經審查不符合資格者,不予補助。

至於補助展覽類型,實體展覽及線上展覽,同展有實體及線上展覽併行者,僅能擇一申請補助。

申請方式全面採行網路線上辦理,不接受紙本申請,可至「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國際展覽管理系統」(https://espo.trade.gov.tw)申請,若有系統操作上問題,可洽國貿局委託之台北市進出口公會成立之「經濟部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展專案辦公室」,聯絡電話:(○二)二五六七三三六○,免付費電話(○八○○○○五七○○)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