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宜鼎(5289)每股含權0.3元、含息5.7元,訂8/30為除權息交易日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配股暨現金股利分派基準日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08/0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票股利:新台幣22,347,000元 , 即每股股票股利新台幣0.3元。

(2)現金股利:新台幣424,593,034元 , 即每股股票股利新台幣5.7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7/08/30

5.最後過戶日:107/08/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9/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9/05

8.除權(息)基準日:107/09/05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國內第一次可轉換公司債自107/08/13至107/09/05止為停止轉換期間。

(2)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登記,逾期未辦理者改發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

額承購之。

(3)股東紅利計算依截至107年2月28日止實際流通在外股數74,490,006股計算之配股配

息比率,如因可轉換公司債行使轉換或執行員工認股權而造成股本增加,影響流通

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配息率發生變動,須俟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及員工認股權

停止執行,方可確定實收股本,經107年股東常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依本公司流通在

外股份總數調整配股配息率之相關事宜後,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