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銀違反行為時洗錢防制法等相關規定,遭處罰緩200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09)京城銀-公告本公司受金管會裁罰案之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5/10
2.違規情形:金管會106年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本行違反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及行為時洗錢防制法等相關規定,故予以裁罰。
3.罰鍰金額:新臺幣 200 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罰緩新臺幣200萬元。
5.預計改善措施:本行已採取相關改善補正措施並加強落實。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