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建大(2106)董事會決議,107/6/11召開股東常會,擬改選董事

本公司董事會召開一O七年股東常會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7/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7/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一段146號(本公司一樓大禮堂)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0六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查核一0六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報告。

(四)一0六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五)其他報告事項。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一0六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本公司一0六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討論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二)討論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三)討論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四)討論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五)討論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六)討論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改選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討論事項:

(七)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行為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4/13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6/11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公司一0六年度盈餘分派案: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

一、0四九、三一六、000元,每股配發一.二0元,依配息基準日股東

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分配之,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未滿一元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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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畸零款合計數計入本公司之其他收入。如因特殊因素,致影響本公司流通

在外股數,使配股、配息比率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2) 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一0七年四月十三起至一0七年六月十一

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妥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

一0七年四月十二日(星期四)下午五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

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辦理過戶

手續,掛號郵寄者以一0七年四月十二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凡參加

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3)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

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

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符合資格之股東如欲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訂於一0七年三月三十日起至一0七

年四月九日止受理,務請依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

聯絡地址,於一0七年四月九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

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或送達受理提案處所:建大工業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長室﹝地址:51064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一段146號,電話:

04-8345171﹞。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

,並將合於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4)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

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名、戶號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

商業銀行代理部查詢。電話:(0二)六六三六五五六六

(5)其他應公告事項:本次股東會增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依公

司法第177-1條規定,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