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防制洗錢缺失,兆豐銀再遭美罰8.57億元,兆豐金稱屬「舊案重罰」

【財訊快報/陳品親】兆豐金(2886)今早於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說明子公司兆豐銀因紐約、芝加哥及矽谷分行於2016年之防制洗錢的缺失,在昨(17日)與美國聯邦儲備理事會(FED)及伊利諾州金融廳(IDFPR)簽署裁罰令,再度遭到裁罰,需繳一張2900萬美元(新台幣8.57億元)罰鍰,並提交相關改善計畫。

但兆豐金強調,此次裁罰令來自2016年的檢查報告,也就是兆豐銀於2016年8月19日遭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簽署的合意令( Consent Order),屬於「舊案重罰」,上次遭NYDFS開罰1.8億美元,這次由FED開罰。因此,此次FED的裁罰令,應視為不同監理機關對同一時期缺失的處分,並非兆豐銀發生其他嚴重缺失,更未涉及洗錢。

兆豐金指出,此案與2016年8月遭NYDFS裁罰1.8億美元屬於相同的檢查期間,同樣為紐約分行、矽谷分行與芝加哥分行因風險管理及防制洗錢制度未達標準的缺失,兆豐銀與FED及IDFPR簽署裁罰令,內容包括支付美金2900萬美元罰鍰、提交改善計劃,同時,需委任獨立第三方機構,針對紐約分行2015年1-6月間的美元清算交易,進行檢視與回溯調查。

兆豐銀說明,早在2016年8月19日NYDFS對兆豐銀重罰1.8億美元之前,FED就已準備對兆豐銀進行裁罰,紐約分行遭重罰後,美國聯邦儲備銀行(FRB)更立即對兆豐美國4家分行進行全面金檢。

兆豐銀董事長張兆順、總經理楊豊彥自2016年9月上任後,積極進行改善計畫,多次主動拜訪FRB及分行所在地的州政府金融監理機關,包括紐約、芝加哥及舊金山等,雖然FRB肯定兆豐改善方向,但也表示處分方向並未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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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說明,FED及州政府金融監理機關皆可同時對同一缺失進行裁罰,不會因其他監理機關的主管機關已裁罰而得到豁免,國際大型銀行也曾同時遭FED與NYDFS裁罰,因此兆豐此次仍無法免除遭FED裁罰,但根據美國規定,FED的裁罰令與合意令均屬行政罰而非刑事處分。

兆豐銀表示,目前已全面檢討防制洗錢與法令遵循作業,擴增法遵與防制洗錢人力,相關人數已達170人,並持續增加中。

此外,除美國裁罰,兆豐銀也揭露,在2016年9月巴拿馬分行遭當地銀監局全面查核,包括公司治理、風險控管及洗錢防制有多項缺失,遭罰125萬美元,加上此次美國2900萬美元罰單,總計約8.9億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