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三洋紡(1472)監察人謝志騰公告1/19召開股東臨時會,擬全面改選董監事

監察人謝志騰公告召開民國107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6/12/04

2.公司名稱:三洋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監察人依公司法第220條之規定召開107年度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一)開會日期:107/01/19。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迄日期:106/12/21至107/01/19。

(三)開會時間:下午3時整。

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下午2時30分。

開會地點:康寧生活會館B1會議室(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五段420巷28號)。

(四)會議召集事由:

討論事項(一):討論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 (董事應選名額7席,

其中2席為獨立董事;監察人應選名額為2席)。

(目前依公司章程所定董事之選任方式為採用累積投票制,

獨立董事部分採取候選人提名制度。)

討論事項(二):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五)辦理過戶手續:

(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6年12月20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

(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

(3)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4)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89-2999;

(5)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三洋紡織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請於106年12月20日16時30分前親臨「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

(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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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以106年12月2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凱

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6)其他:

有關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為「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事務將委託「康和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處理(包含開會通知書寄發及

補發、委託書統計驗證、股東辦理委託出席、股東會當日之股

東報到程序及選舉結果與議案表決統計)。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一段176號地下一樓,電話:

(02)8787-1118。

(六)其他應公告事項:

(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束臨時會十五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

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

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洽詢(電話:(02)8787-1118)。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

股東,其股東臨時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十五日前,以公告之方

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

鑑逕向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臨時會(電話:(02)8787-1118)。

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臨時會前十五日寄

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

統一編號,逕向股務代理機構「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洽詢。

(3)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

臨時會23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電話:(02)8787-1118,並副知證基會。

(4)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 「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

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5)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2席,擬訂於

106年12月12日至106年12月21日止受理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詳細

內容請參採候選人提名制選任獨立董事相關公告。

(6)本次股東臨時會尚未決定是否發放紀念品(開會28日前再行公告)

(7)本次股東臨時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為:自107年1月4日至107年1月16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網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

(網址:www.tdcc.com.tw)。

(七)受理獨立董事提名公告:

(1)提名股東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

書面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2)應選名額: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2席,股東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

應選名額或所提人選不符法定資格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

(3)提名受理期間:民國106年12月12日至106年12月21日止。

(4)提名受理處所(地址及受理單位):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

「康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臺北市基隆路一段176號

地下一樓,電話:(02)8787-1118

(5)召開提名委員會日期:未設置提名委員會。

(6)召開董事會審查日期:由召集之監察人審查,董事會審查不適用。

(7)其他有關作業流程之說明: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民國

106年12月21日17時00分前送(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

選人提名函件』字樣,掛號函件寄送。

(8)提名股東之應檢附資料:股東戶名及戶號、身分證字號、持股證明文件。

(9)被提名人之應檢附資料:學歷(畢業證書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經歷(相關證

明文件影本)、當選後願任獨立董事承諾書(正本)、無公司法第30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

獨立董事專業資格、持股與兼職限制、獨立性之相關證明文件(符合公開發行公司

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之聲明書正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10)審查標準:依公司法、證交法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

循事項辦法,召集本次股東臨時會之監察人對獨立董事被提名人應予

審查,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應將其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

提名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提名人數超過應選名額;

未檢附前述應檢附資料所列相關證明文件;

被提名人不符法定資格

6.因應措施:

就本公司接獲謝志騰監察人依公司法第220條召集臨時股東會一事,

本公司謹依法公告申報。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