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針對財訊雙周刊第五三七期報導內容澄清

日 期:2017年09月20日

公司名稱:晟德 (4123)

主 旨:針對財訊雙周刊第五三七期報導內容澄清

發言人:林秀月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6/09/20

2.公司名稱: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雙周刊第五三七期

6.報導內容:

“被稱為「台灣生技業艾科卡」的林榮錦在東洋董事長任內,被控利用手法將乳癌、

卵巢癌等藥品,擅自授權並利益輸送給晟德子孫公司的官司,台北地方法院在9月1日

宣判,依違反《證交法》不合營業常規和背信,判十年有期徒刑,並沒收不法所得。

東洋並已經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57.7億元及利息” 、 “晟德從一五年到一六年

募資來的現金就高達50億元,負債從一四年的26.8億元、一五年的130億元,一路快速

上升到一六年的145億元,今年上半年的負債還持續上升到180億元”云云

7.發生緣由:

該篇報導內容錯誤且有誤導之嫌,已造成投資人誤解,特此澄清。

8.因應措施:

(1)林榮錦先生未有授權或利益輸送給晟德子孫公司之情事,此見諸台北地院104年度

金重訴字第13號判決書(下稱”判決書”)即明;

(2)林榮錦先生未曾收受任何款項,非宣告沒收之對象,此亦判決書所明載;

(3)東洋公司宣稱數十億損失要對林榮錦先生求償,東洋公司起訴基礎之鑑價報告,

判決書亦認為該鑑價報告之前提事實及假設均有錯誤,且鑑價人於評價當時係已得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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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判決書認為該等鑑價報告無以採信;

(4)林榮錦先生對於本件判決定將提起上訴,以證其清白;

(5)另,報導中指稱本公司負債逐年攀升,且今年上半年的負債持續上升到180億元。

如本公司於106年9月17日之說明,本公司再次重申,不論個體財報或合併財報,均顯示

資產充足,財務狀況十分穩健,營運也力求穩定成長,以期為股東創造最大利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對於本集團以及林榮錦先生屢遭曲解、抹黑,本集團全體同仁深感

痛心。為確保全體股東以及商業夥伴之權益,若有人等刻意提供不實、扭曲或誤導訊息

予大眾,本公司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