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遠雄巨蛋說明大巨蛋案撤銷停工處分之行政訴訟判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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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2)遠雄-代轉投資公司遠雄巨蛋公司說明有關大巨蛋案撤銷停工處分之行政訴訟判決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6/09/07
2.公司名稱: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轉投資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遠雄巨蛋公司股權28%
5.發生緣由:有關大巨蛋案為臺北市政府命令停止施工之行政處分,遠雄巨蛋公司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起訴請求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嗣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結果「訴願決定及原處分關於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之施作部分均撤銷。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6.因應措施:
(1)本案前經最高行政法院裁定確定就與載重、水浮力、鏽蝕與坍塌等有關公共安全部份,遠雄巨蛋公司現正依申報施工項目及預定進度進行,以維護公共安全。
(2)遠雄巨蛋公司將於收到判決書審視判決理由後,再另行研擬後續處理方式。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遠雄巨蛋公司迄今尚未收到判決書。
(2)遠雄巨蛋公司將依興建營運契約及相關法令規定,維護公司、股東、廠商及員工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