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處50萬元違約金

臺灣證券交易所針對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臺幣五十萬元違約金。

永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Grand Capital International Limited於106年6月30日經董事會決議對J&R Trading Co.,Ltd.申請之借款美金1.35億元展延乙案,經查該事項對股東權益有重大影響,惟該公司未於事實發生日起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二小時前輸入重大訊息,經本公司通知後始行輸入,該公司對重大訊息之發布有重大缺失,爰處以違約金新臺幣五十萬元,並函知該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