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因違反證交法等規定,永豐金證券遭警告處分暨其總經理停止1個月業務執行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890)永豐金永豐金控代子公司永豐金證券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裁處案

1.事實發生日:106/06/19
2.違規情形:本公司違反證券交易法第56條、66條第1款、證券商管理規則第2條第2項、及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8條第3項規定、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30條第1項。
3.罰鍰金額:無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
一、對公司予以警告處分。
二、對總經理予以停止1個月業務之執行。
5.預計改善措施: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裁處書辦理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不受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