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林:龍邦應非因看好公司跨足太陽能產業,而加碼購入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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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3)農林-澄清媒體報導

1.事實發生日:106/06/03
2.公司名稱:台灣農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5版
6.報導內容:標題「龍邦看好太陽能,長期投資」
7.發生緣由:查本公司擁有3,800餘公頃土地,為提昇土地利用效能及發展綠能產業,將審慎評估不適種植、不利開發之閒置土地以及新建、既有廠房之部分屋頂面積,投入太陽能發電以增進公司營業收入及創造綠能永續經營,為配合此業務需要特於本次股東會提案欲修訂「公司章程」並增列太陽能發電為營業項目。

依據證基會網站資料顯示,本公司徵求人徵求資料彙總表冊附件六中徵求人龍邦國際興業(股)公司及子公司保勝投資(股)公司,針對本公司106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所徵求之委託書中對「公司章程」修訂討論案及「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皆表示「反對」意見,顯然與其於報章所稱「龍邦看好農林跨足太陽能產業,加碼長期投資」有所不符;龍邦如係因看好本公司跨足太陽能產業方加碼投資,何須徵求委託書反對本公司為籌措資金而辦理私募甚至反對本公司增列太陽能發電為營業項目?其用字說理前後顯有矛盾,亦與常情不符。

次查本公司因土地開發法規修正,造成多項開發案件需加速完成、屏東老埤農場建置以及本公司未來希望能投入太陽能發電產業,上開業務所需之大量資金,目前如僅依靠出售閒置資產或銀行借貸顯然緩不濟急,故方於本次股東常會提案欲辦理「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希藉由私募籌資以拓展業務、充實公司營運資金並引進策略型投資人;如上開報導所言,龍邦公司亦贊同本公司目前經營策略,認為藉由擴展本公司目前現有觀光休閒事業,未來擬投入太陽能發電產業,皆與政府發展綠色能源及觀光產業政策不謀而合,且有助於土地資產活化,未來前景看俏;則所有股東包括但不限於龍邦更應於本次私募案中投票贊成本件「私募現金增資案」及「公司章程」修訂案,併此敘明。
8.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澄清相關資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