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鈊象(3293)董事會決議,106/6/27召開股東常會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6年股東常會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勞工活動中心演藝廳(新北市五股區五工六路九號)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五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五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一○五年度獲利分派董監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一○五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二)一○五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2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2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前三十八天

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五工路130號4樓)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惟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

六條之二規定辦理,以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通知書。

(三)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

1.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含)以上股份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

股東常會議案。

2.受理期間:106年4月21日起至106年5月2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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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06年5月2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

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

3.受理提案處所:鈊象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五股區五工路130號4樓,

聯絡人:劉曉萍,電話:(02)22995048分機1216)。

4.提案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5.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五)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6年4月29日至106年6月27日為停止股票過戶

登記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6年4月28日下午五時○分

前,逕至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

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電話(02)2702-3999,郵寄過戶者以106年4月28日

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