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浩鼎案檢方大轉彎,翁啟惠最重恐判無期

【時報-台北電】浩鼎案昨(22)日開庭,檢方大轉彎,臨時變更起訴法條,改為「違背職務收賄罪」,其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表示,酵素法和一鍋法都是自己的發明,是以專利技術發明人技轉,而非院長身份。

檢方指出,2012年8月15日由翁啟惠本人舉行的公聽會做出的行政規則「中央研究院科技移轉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中,明定當事人執行技轉業務時,揭露、迴避,但他自己卻收受股票,且參與授權談判,明顯違法。

因此,檢方從原本以涉嫌不違背職務收賄,最重可處7年以上徒刑,改為「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翁啟惠表示,1979年他在美國MIT的博士論文就是酵素法,是全球第一個發表,而從1984年開始20年來,已取得67件以上酵素法的相關專利,1998年又發明了一鍋法;接任中研院院長職務後,也一直維持研究人員身份,持續和團隊參與研究,技轉過程也是以「技術研發者」參與,未曾用中研院院長身分影響或指示。

對於而後因浩鼎 (4174) 的OBI-822藥物被起訴,翁啟惠說,他天真的以為在檢察官的偵查過程中,只要解釋清楚及提供一切資料,終究可以證明清白,也嚴守偵查不公開,從未對外界多加發言,「但我的期望卻是落空了」。

浩鼎董事長張念慈表示,早在1998年他就和翁啟惠籌備創立美國Optimer,當時翁啟惠就以酵素法和一鍋法技術入股,後來又回台成立浩鼎,而自2007年開始,浩鼎與中研院即展開多項合作計劃,也讓台灣的醣科學一直在全球居領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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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念慈認為,檢察官所稱的中研院在2011年7-9月間取得酵素法合成Globo H之初步成果,是以翁的酵素法改良,但直到2101年2月才首度成功合成少量Globo H;當時OBI-822已進入臨床二/三期,用藥早已備妥,不可能為了臨床用藥而行賄。

備受關注的浩鼎案,昨日開庭,由於檢方起訴條文轉彎,事出突然,現場一片錯愕,翁啟惠辯護律師葉建廷說,開庭前10分鐘才知道檢方動作,也沒有書面資料,根本無法答辯。法官認為,檢方要重新將起訴的理由重新載明,未來簡、辯雙方才能聚焦,因此,擇定5/3再開庭。(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杜蕙蓉╱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