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遠雄(5522)董事會決議,106/6/8召開股東常會

公告本公司106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時間、地點及會議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號32樓(遠雄金融中心國際會議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5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及與子公司105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105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105年度對外背書保證作業情形。

(五)本公司轉換公司債募集原因及發行情形。

(六)本公司海外存託憑證發行情形。

(七)本公司赴大陸投資情形。

(八)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修訂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05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105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討論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自106年4月10日至106年6月8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

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適逢例假日,故請於106年4月7日

(星期五)下午4時30分以前親臨或郵寄(以106年4月9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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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

二、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寄發各股東,惟持有股票未滿一千股股東

之召集通知則以公告為主,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及戶名,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查詢。(電話:(02)2586-5859)

三、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

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06年3月31日起至106年4

月10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

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

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

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1%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遠雄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室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1號30樓;電話:02-27239999

四、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股東表決權,電子投票行使期間為:

自106年5月9日至106年6月5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

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說明投票。

【網址www.stockvot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