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股》兆豐違法核貸?潤泰全、潤泰新說分明

【時報-台北電】針對媒體指出「兆豐董事會上違法核貸給潤泰集團60億元」一事,潤泰全 (2915) 及潤泰新 (9945) 同時公告說明,公司未直接或透過屬合併個體之子公司,投資鑒機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而媒體所報導之「年度行政服務費」,非為公司及屬合併個體之子公司,所支出之費用。

此外,潤泰興股份有限公司係本公司之法人董事,惟潤泰全未直接或透過屬合併個體之子公司,投資潤泰興股份有限公司及潤華染織廠股份有限公司;媒體報導之借貸行為與潤泰全及屬合併個體之子公司無涉,亦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編輯整理:張嘉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