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士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證交所重大訊息公告

(1529)樂士-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大決議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5/11/11
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通過105年第3季財報簽證更換為大師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本決議係配合原簽證會計師另設立新事務所)
(2)通過補選監察人案
(3)通過公司章程修正案
(4)通過辦理私募現金增資案(原105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現增案,不繼續執行)
(5)通過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正案
(6)通過召開10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6.因應措施:依規定公告相關資訊及申報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5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已於本次董事會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