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勝:公司有價證券5/20起續列變更交易方法,應繼續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申報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419)元勝-公告本公司有價證券於證券經紀商接受委託買賣時應繼續先收足款券始得辦理買賣申報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08/05/16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則條款及發生緣由: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3款規定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08/05/20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7.(風險警示)倘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投資風險: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