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4年10月30日公司名稱:三晃(1721)主 旨:三晃民國113年第三季財務報告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為113年11月12日發言人:洪廷宜說 明: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10/30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11/12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民國113年第三季財務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10月09日公司名稱:三晃(1721)主 旨:三晃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線上法人說明會發言人:洪廷宜說 明: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3/10/14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10/14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永豐金證券線上法人說明會5.其他應敘明事項:活動報名網址https://www.surveycake.com/s/qg6ML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日 期:2024年08月06日公司名稱:三晃(1721)主 旨:三晃重要營運主管異動發言人:洪廷宜說 明: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研發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13/08/06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鄒秋鵬/研發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天居/研究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退休6.異動原因:退休7.生效日期:113/08/018.其他應敘明事項:此人事案經113/08/06董事會通過。
日 期:2024年07月26日公司名稱:三晃(1721)主 旨:三晃民國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發言人:洪廷宜說 明: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7/26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8/06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民國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06月12日公司名稱:三晃(1721)主 旨:三晃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發言人:洪廷宜說 明:1.股東常會日期:113/06/122.重要決議事項一、盈餘分配或盈虧撥補:承認112年度盈虧撥補案。3.重要決議事項二、章程修訂:無4.重要決議事項三、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5.重要決議事項四、董監事選舉:無6.重要決議事項五、其他事項: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04月26日公司名稱:三晃(1721)主 旨:三晃民國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發言人:洪廷宜說 明: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26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5/07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民國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03月05日公司名稱:三晃(1721)主 旨:三晃董事會決議虧損撥補案發言人:洪廷宜說 明: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3/05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4. 股東配發內容:(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日 期:2024年03月05日公司名稱:三晃(1721)主 旨:三晃(股)公司召開113年股東常會事宜發言人:洪廷宜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5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23.股東會召開地點:彰化縣和美鎮湖內里工一路5號本公司(全興廠)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112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4)112年董事領取之酬金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提請承認。(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提請承認。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4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2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書面提案、提名。受理期間:113年4月3日起至113年4月15日止;受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