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成交金額不含盤後定價、零股、鉅額、拍賣及標購
中福 個股留言板
日 期:2025年03月22日公司名稱:中福(1435)主 旨:中福113年度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發言人:陳建說 明: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4/03/22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4/03/30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度財務報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財訊快報/記者王宜弘報導】紡織廠中福(1435)董事會決議出售面積達2.1萬坪的中壢廠,由於距離高鐵青埔站10-15分鐘,產權完整,估計將為該公司帶來逾50億元的收入。中福指出,位於「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四段353號」的中壢廠,已因非法拆除,閒置多時,不僅難有收益,且每年需繳納相關稅費,支出逾千萬餘元,入不敷出,遂決議出售。此案將委託國際知名資產管理公司第一太平戴維斯協助處理,採公開透明方式標售,以維護全體股東權益,為公司資產創造最大效益,充實營運資金,為未來轉型創造契機。中壢廠共近2.1萬坪,為丁種工業用地,位於主幹道中正路上,距高鐵青埔站10-15分鐘車程,且鄰近高速公路與中央大學,產權完整,土地方正,發展潛力雄厚,如按市價每坪土地23-28萬元計算,估計標售金額超過50億元,為中福帶來龐大的現金流與收益。
日 期:2025年03月15日公司名稱:中福(1435)主 旨:中福董事會決議以公開標售方式處分位於桃園市中壢區中壢廠全部土地及廠房發言人:陳建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03/152.公司名稱: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為活化資產及充實營運資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公開標售方式處分位於「桃園市中壢區中正路四段353號」之中壢廠全部土地及廠房。(2)董事會授權董事長簽約委託第一太平戴維斯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公開標售事宜。(3)有關委託第一太平戴維斯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公開標售事宜之服務報酬,以不超過實際成交總價款之百分之1(1%)計(包含營業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本案將依招標及決標情形,依相關法令辦理並公告相關訊息。
日 期:2025年03月15日公司名稱:中福(1435)主 旨:中福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發言人:陳建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15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中和市民活動中心(新北市中和區中和路74號)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3 年度營業報告。2、113 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告案。2、承認113年度盈虧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正本公司「公司章程」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4/22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6/20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114/04/11至114/04/23。
日期: 2025 年 03 月 04日上市公司:中福(1435)單位:仟元 【公告】中福 2025年2月合併營收 (單位:仟元)項目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本月499去年同期1,026增減金額-527增減百分比-51.36本年累計997去年累計1,630增減金額-633增減百分比-38.83
日 期:2025年02月18日公司名稱:中福(1435)主 旨:中福受通知最高法院民事裁定書發言人:陳建說 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冠昕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黃小茜)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最高法院 113 年度台上字第 655 號民事裁定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2 年度商訴字第 3 號民事判決4.事實發生日:114/02/18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受通知:最高法院 113 年度台上字第 655 號民事裁定書,判決主文表示:(1)、兩造上訴均駁回。(2)、第三審訴訟費用由兩造各自負擔。6.處理過程:(1)股東冠昕投資有限公司就本公司111年8月1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案號: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112 年度商訴字第 3 號民事判決,下稱商業法院)提起確認該股東會補選 3 席董事之決議無效(先位之訴)/補選 3 席董事之決議應予撤銷(備位之訴)訴訟。本案兩造對股東臨時會決議解任黃立中、胡立三、王百佑並不爭執,商業法院並認冠昕投資有限公司所稱權利濫用、違反誠信原則、違反股東平等原則等項並不可採。
日期: 2025 年 02 月 04日上市公司:中福(1435)單位:仟元 【公告】中福 2025年1月合併營收 (單位:仟元)項目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本月498去年同期604增減金額-106增減百分比-17.55本年累計498去年累計604增減金額-106增減百分比-17.55
日期: 2025 年 01 月 06日上市公司:中福(1435)單位:仟元 【公告】中福 2024年12月合併營收 (單位:仟元)項目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本月498去年同期625增減金額-127增減百分比-20.32本年累計10,679去年累計8,500增減金額2,179增減百分比25.64
日 期:2025年01月06日公司名稱:中福(1435)主 旨:(補充)中福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30號民事裁定與相關之士林地院執行命令發言人:陳建說 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聲請人: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相對人:福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黃立中)杰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黃立中)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30號民事裁定(2)113年12月25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31號民事裁定(3)113年12月31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31號民事裁定(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智執字第1號執行命令4.事實發生日:114/01/06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1)本公司前董事長黃立中在執行董事長職務期間,涉嫌以非常規交易方式處分本公司原控股99.99%之重要子公司福興投資(股)公司股份予黃立中所控之中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即福興股權交易案,致黃立中及所控公司得行使福興投資(股)公司所有高達10.32%(現為11.3%)之中福股
日 期:2025年01月06日公司名稱:中福(1435)主 旨:中福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30號民事裁定發言人:陳建說 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聲請人: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相對人:福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黃立中)杰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黃立中)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30號民事裁定(2)113年12月25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31號民事裁定(3)113年12月31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31號民事裁定(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智執字第1號執行命令4.事實發生日:114/01/06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1)本公司前董事長黃立中在執行董事長職務期間,涉嫌以非常規交易方式處分本公司原控股99.99%之重要子公司福興投資(股)公司股份予黃立中所控之中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即福興股權交易案,致黃立中及所控公司得行使福興投資(股)公司所有高達10.32%(現為11.3%)之中福股份之選舉權,此部分中福持股本屬庫
日 期: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名稱:中福(1435)主 旨:中福今日接獲商業法院延長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商暫字第31號緊急處置之民事裁定,並向士林地院執行處陳報此延長緊急處置裁定發言人:陳建說 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聲請人: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相對人:福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黃立中)杰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黃立中)杰亨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信託財產專戶(兼法定代理人:黃立中)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12月25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31號民事裁定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智執字第1號執行命令113年12月31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3年度商暫字第31號民事裁定4.事實發生日:113/12/31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1)本公司前董事長黃立中在執行董事長職務期間,涉嫌以非常規交易方式處分本公司原控股99.99%之重要子公司福興投資(股)公司股份予黃立中所控之中福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即福興股權交易案,致黃立中及所控公司得行使福興投資(股)公司所有高達10.32%(
日 期:2024年12月27日公司名稱:中福(1435)主 旨:中福11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事項發言人:陳建說 明:1.股東臨時會日期:113/12/272.重要決議事項:重要決議事項一、選舉事項:補選本公司獨立董事一席案當選名單:獨立董事:王文運重要決議事項二、其他事項:通過獨立董事「王文運」之競業限制案。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12月27日公司名稱:中福(1435)主 旨:中福11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補選獨立董事一席發言人:陳建說 明:1.發生變動日期:113/12/27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獨立董事3.舊任者職稱及姓名:不適用4.舊任者簡歷:不適用5.新任者職稱及姓名:獨立董事 王文運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獨立董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逝世」或「新任」):新任8.異動原因:股東臨時會補選獨立董事一席9.新任者選任時持股數:0股10.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13/08/21~116/08/2011.新任生效日期:113/12/2712.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813.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1/414.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不適用15.屬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發生變動(請輸入是或否):否16.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日 期:2024年12月27日公司名稱:中福(1435)主 旨:中福113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通過解除新任獨立董事競業限制案發言人:陳建說 明:1.股東會決議日:113/12/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王文運 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新任獨立董事王文運目前並無其他職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表決後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12月13日公司名稱:中福(1435)主 旨:中福策略長異動發言人:陳建說 明: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策略長2.發生變動日期:113/12/13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 建/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 建/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6.異動原因:配合本公司113/08/21之113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7.生效日期:113/08/2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第二屆策略委員會策略長經董事會113/12/13決議追認通過。
日 期:2024年12月04日公司名稱:中福(1435)主 旨:中福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送達投保中心對中福撤回民事起訴之通知發言人:陳建說 明: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被告: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商調字第44號4.事實發生日:113/12/04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113年10月17日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通知書(113年10月14日發文),並檢附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於113年10月8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民事起訴狀繕本。而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已於113年12月02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撤回起訴狀,本公司於今日接獲法院通知。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任律師依法辦理相關訴訟程序事宜。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維持正常,對本公司營運及財務並無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
日期: 2024 年 12 月 03日上市公司:中福(1435)單位:仟元 【公告】中福 2024年11月合併營收 (單位:仟元)項目合併營業收入淨額本月498去年同期625增減金額-127增減百分比-20.32本年累計10,181去年累計7,875增減金額2,306增減百分比29.28
日 期:2024年11月27日公司名稱:中福(1435)主 旨:中福受邀參加宏遠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發言人:陳建說 明: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3/11/28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11/28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宏遠證券舉辦之線上法人說明會,會中說明本公司營運概況。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財訊快報/記者王宜弘報導】中福(1435)完成新任董事會之改選後,續由現任經營團隊獲得過半數股東支持。董事長陳建表示,中福擁有豐厚資產,尤其在桃園中壢廠區擁有2.1萬坪土地,目前資產總值高達40餘億元,資產活化是中福下一階段的發展目標。中福原為紡織大廠,擁有豐厚資產,包含位於新北市中和鬧區的700多坪總部,以及桃園中壢區2.1萬坪土地,除部分租賃外,絕大部分區域閒置,已有十年未能有效利用。因此,在新經營團隊進駐後,即進行資產重整,包括處分台中經營不善的酒品公司、將中和總部整頓翻新,保留小部分辦公外,自2月已全部出租,每年可挹注600萬元收入。陳建指出,過去中福以出租中壢廠房為主要營收來源,然因現有廠區已老舊、更因違法強拆、破壞,致使原承租廠商不得不退租,亦難以再行租賃。中壢廠為丁種建地,位處主要幹道中正路上,不僅鄰近高鐵青埔站、高速公路與中央大學,產權完整,土地方正,為北部難得的大面積待開發土地,潛力雄厚,董事會決將研擬開發或處分方案。根據中福財報,前三季每股虧損0.17元,每股淨值逾9元,負債比12.85%的內容中,有1.62億元的遞延所得稅以及800萬元的應富帳款,可說是無負債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