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的目標是在審慎投資管理的原則下賺取最高總回報(即透過深入研究及慎重考慮,確立及施行一些貫徹一致、規 律嚴格並具成本效益的投資的策略,以及持續監察個別證券與總投資組合的風險)。
本基金將其最少 80%的資產投資於在經濟上與新興證券巿場有連繫的發行機構的固定收益工具(可包括由政府、主權機 構、企業等發行的證券)。該等證券可以非美元貨幣及美元計價。非美元計價固定收益工具及貨幣持倉可透過金融衍生 工具投資項目而受到積極管理。本基金可將其全部資產投資於高孳息證券(一般指低於投資級別*的證券)(其在支付 利息或償付本金方面出現拖欠情況,或存在有關該等付款拖欠情況的迫切風險),惟獲穆迪或標準普爾給予低於 B 級或 獲惠譽給予同等評級(或若未有評級,則須獲投資顧問視為具相若質素)的證券所佔資產比例不得超過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