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的投資目標是透過投資於亞洲及太平洋地區(日本除外),以在資產價值中達致長期資本增長。基金將尋求透過把其資產淨值至少70%投資於已在亞太區(日本除外)註冊成立或在該等地區進行其主要經濟活動的發行人,或在該等國家(包括已發展及新興市場)的交易所上市或買賣的股票及股票相關證券,以達致其投資目標。基金將把其資產淨值最少50%投資於展現正面或持續改善的ESG特性的發行人的股票。基金亦可根據中央銀行的規定,將基金的資產淨值最多 10%投資於集體投資計劃。就投資於中國而言,在任何時候均不可將基金資產淨值多於 20%直接或間接投資於中國A股及B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