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投資於支持可持續亞洲城市發展的亞洲發行人所發行的債務證券,同時在整個投資程序納入 ESG 準則,以提高其中期資產價值。主題子基金將其總資產至少75%投資於:1)國際資本市場協會定義的可持續標籤債券;2)與可持續亞洲城市發展一致,並由在亞洲國家註冊或進行大部份經濟活動的企業和公共實體(其部份業務為可持續亞洲城市的各個方面作出貢獻)所發行的無標籤債券。其餘資產(即其資產的最多 25%)可投資於任何其他債務證券(例如但不限於企業債券);貨幣市場工具(資產的最多 10%);以及其他 UCITS 或 UCI(資產的最多 10%)。子基金將至少 60%投資於投資級別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