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其投資價值的增長,長遠而言提高其股份價值。基金以主動方式管理及主要投資於新興市場公司的股票的多元化投資組合。儘管基金不以可持續投資為目標,惟將通過基金承諾維持將其投資組合的價值至少10%投資於可持續投資,以實現推動環境及社會特徵。投資經理實施以下投資策略:剔除篩選、可持續投資持倉及積極所有權。本公開說明書的基金可持續發展附件進一步闡明了如何推動環境及社會特徵的詳情。基金主要投資於在拉丁美洲、亞洲、歐洲、非洲及中東其中一個新興經濟國家註冊成立或在該等國家經營其大部分業務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及股本相關證券。證券類型可包括普通股、優先股、認股權證、股票單位、美國預託證券(ADR)、歐洲預託證券(EDR)及環球預託證券(GDR)。在尋求實現基金目標時,基金亦可以輔助形式投資於第66頁開始的「一般投資權力及限制」一節所述的其他合資格證券。然而,截至本公開說明書日期,基金預期不會以輔助形式在限制以上額外投資於任何其他合資格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