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盡量提高總回報為目標,並以貫徹側重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投資原則的方式進行投資。基金將至少70%的總資產投資於投資級定息可轉讓證券。貨幣風險將靈活管理。基金是銀行間債市基金,可透過境外投資計劃及╱或債券通及╱或相關規例可能不時允許的其他方法以不多於其總資產的20%在中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直接投資於在中國內地分銷的在岸債券。基金力求投資於可持續投資,包括但不限於「綠色債券」(按國際資本市場協會綠色債券原則指引下的專有方法定義),且其總資產將按照下文所述的ESG政策進行投資。作為其投資目標的一部份,基金最多可以其總資產的50%投資於資產抵押證券及按揭抵押證券,不論是否屬投資級。其中可包括資產抵押商業票據、抵押債務證券、有抵押按揭債務、商業按揭抵押證券、信貸掛鈎票據、房地產按揭投資管道、住宅按揭抵押證券及合成抵押債務證券。資產抵押證券及按揭抵押證券的相關資產可包括貸款、租約或應收賬款(例如(就資產抵押證券而言)信用卡債項、汽車貸款及學生貸款,以及(就按揭抵押證券而言)來自受規管及認可財務機構的商業和住宅按揭)。基金投資的資產抵押證券及按揭抵押證券可運用槓桿交易提高投資者的回報。若干資產抵押證券可運用諸如信貸違約掉期等衍生工具或一籃子該類衍生工具的結構,對不同發行人的證券的表現取得投資參與,而無須直接投資於該等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