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全球優質龍頭平衡基金-新台幣I類型不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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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更新
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 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公開說明書【基金概 況】之「壹、基金簡介」第八條之中華民國及外國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 資: 1.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六個月(含)後,應依下列規定進行投資: (1).本基金同時投資於國內外之上市及上櫃股票、承銷股票、存託憑證、債券、其 他固定收益證券之總金額不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 (2).另本基金投資於股票之總金額,不得超過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且 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3).但依經理公司之專業判斷,為提升基金操作彈性及投資效率之目的,得不受前 述投資於股票總金額之比例限制。經理公司將依據全球總體經濟表現進行評 估,並於經理公司投資決策會議判斷當時全球景氣循環階段(景氣循環階段分 為復甦期、成長期、放緩期、衰退期等不同階段),藉以調整各類資產之投資 比重。 A.當全球景氣位於衰退期或放緩期時,本基金投資於股票總金額不得超過本 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且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十。 B.當全球景氣位於復甦期或成長期時,本基金投資於股票總金額上限得放寬 至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九十,但下限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百分之三十。 (4).經理公司於其投資決策會議調整全球景氣循環位置後三十個營業日內,應確 認基金投資部位符合前述 1.第(1)至第(3)之投資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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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東吳大學經濟學系 經歷:復華投信股票研究處投資襄理 2009/10/19-201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