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蘭克林華美中國傘型基金之中國高收益債券基金-美元(停止銷售)
10.05美元0.05(0.46%)
2019/12/24更新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屆滿三個月(含)後,整體資產組合之加權平均存續 期間應在一年以上(含)。本基金於成立日起六個月後: a.投資於高收益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b.投資於大陸地區境內之資產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 c.投資於下列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
大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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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 | |||
小型 | |||
價值型 | 均衡型 | 增長型 |
學歷:台灣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碩士 經歷: 2012.6.18迄今,富蘭克林華美富蘭克林全球債券組合基金協管經理人; 2012.4迄今,富蘭克林華美投信投資研究部資深經理; 2008.7-2012.3,德盛安聯投信投資研究管理處協理; 2006.3-2008.7,永豐投信金融商品部基金經理人; 2004.2-2006.3,復華投信投資研究部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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