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4年11月08日公司名稱:普鴻(6590)主 旨:普鴻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之增資基準日發言人:黃可清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11/082.公司名稱:普鴻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於民國113年5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普通股共計5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臺幣5,000,00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3年7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50243號函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500,000股申報生效。(2)本公司依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增資基準日授權董事長決定;增資基準日為民國113年12月05日。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日 期:2024年11月07日公司名稱:普鴻(6590)主 旨:普鴻董事會決議113年上半年度不分派股利發言人:黃可清說 明: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31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3年 上半年3. 股利所屬期間:113/01/01 至 113/06/304. 股東配發內容:(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日 期:2024年08月01日公司名稱:普鴻(6590)主 旨:普鴻董事會追認修訂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發言人:黃可清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08/012.原公告申報日期:113/02/29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3年2月29日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同日重大訊息公告。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1)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訂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部分條文。(2)本次修訂重點如下:1.第二條: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並自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2.第三條第(二)項:敘明將依所參酌相關績效條件等事項訂定分配原則及非具經理人或董事身份之員工,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3.第八條第(一)項: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實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前如有修改時亦同。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02月29日公司名稱:普鴻(6590)主 旨:普鴻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言人:黃可清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92.預計發行價格:每股以「發行日前一日收盤價五成之價格」發行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500,000股4.既得條件:員工依本公司發行及認股辦法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自增資基準日起,於所訂各既得期限屆滿仍在本公司任職,未曾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等情事,且達成本公司要求之個人績效指標,並經董事長核可者給予。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1)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依發行辦法之約定向員工以原發行價格收買其股份並辦理註銷。(2)一般死亡者如有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則依在職月份數之比例計算既得股數,其繼承者應於事實發生後,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才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或權益。6.其他發行條件:無7.員工之資格條件:(1)本辦法適用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內全職正式員工為限。(2)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包括但不限於資歷
日 期:2024年02月29日公司名稱:普鴻(6590)主 旨: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發言人:黃可清說 明: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9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4. 股東配發內容:(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5.00000000(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106,456,250(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