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4年11月22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神盾受邀參加BofA Securities舉辦之2024 Asia Internet & AI Conference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3/11/26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11/26 ~ 113/11/27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0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香港(港島香格里拉酒店)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BofA Securities舉辦之2024 Asia Internet & AI Conference,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日 期:2024年11月20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神盾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變更營業處所事宜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11/202.公司名稱:神盾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變更營業處所,新址及聯絡電話等相關資訊,詳列如下: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6.因應措施:凡本公司股東自民國113年12月9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或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67號地下一樓」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日 期:2024年11月15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神盾受邀參加Morgan Stanley''s Twenty-Third Annual Asia Pacific Summit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3/11/20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11/20 ~ 113/11/21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新加坡(文華東方酒店)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Morgan Stanley''s Twenty-Third Annual Asia Pacific Summit,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日 期:2024年11月15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神盾受邀參加J.P.Morgan舉辦之Global TMT Conference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3/11/18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11/18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09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香港(港島香格里拉酒店)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J.P.Morgan舉辦之Global TMT Conference,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日 期:2024年11月05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更正神盾113年第3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為113年11月13日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11/05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11/13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3季4.其他應敘明事項:董事會由原訂113年11月8日調整至113年11月13日。
日 期:2024年11月04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訂定神盾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11/042.公司名稱:神盾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授權董事長訂定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1).發行總股數:發行普通股數20,000仟股。(2).發行價格:實際價格待訂定後另行公告。(3).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章程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5%,計3,000仟股,由員工承購。(4).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75%,計15,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5).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提撥本次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2,000仟股,採公開承銷。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日 期:2024年10月30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神盾調整113年度第一次暨第二次私募增資基準日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3/10/302.公司名稱:神盾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應實際作業程序本公司113年度第一次暨第二次私募增資基準日由113/11/5調整至113/11/8。6.因應措施:私募增資基準日調整至113/11/8。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日 期:2024年10月30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神盾113年第3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10/30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11/08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3季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10月25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董事會決議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25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普通股數以不超過20,000仟股為上限。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8.發行價格:本次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實際發行價格待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時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份總數之10
日 期:2024年10月25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神盾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度私募普通股第一次訂價暨發行相關事宜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25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符合金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目前已洽定之應募人為:福友私募股權有限合夥、凌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達和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託保管長雄證券有限公司投資專戶;與公司間關係:無。4.私募股數或張數:2,500,000股。5.得私募額度:總發行股數不超過10,000,000股為限,於113年6月25日股東會通過後一年內得分四次發行。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依據本公司113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價格,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
日 期:2024年10月25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神盾董事會決議辦理113年度私募普通股第二次訂價暨發行相關事宜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25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及符合金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83220號令規定之策略性投資人為限。目前已洽定之應募人為:謙誠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陳建嘉;與公司間關係:無。4.私募股數或張數:368,000股。5.得私募額度:總發行股數不超過10,000,000股為限,於113年6月25日股東會通過後一年內得分四次發行。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依據本公司113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價格,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80%。(2)茲以本次董事會
日 期:2024年10月25日公司名稱:凌陽(2401)主 旨:公司董事會決議認購神盾股份有限公司私募普通股發言人:莊濟安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神盾股份有限公司之私募普通股2.事實發生日:113/10/25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數量:1,000,000股。每單位價格:每股168元。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68,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神盾股份有限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非本公司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8.處分利益(或損失
日 期:2024年09月03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神盾受邀參加Goldman Sachs Taiwan Corporate Day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3/09/04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9/04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松壽路2號(台北君悅飯店)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Goldman Sachs Taiwan Corporate Day」,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日 期:2024年08月30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神盾受邀參加Morgan Stanely舉辦之法人說明會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3/09/02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9/02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0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58號B2(臺北文華東方酒店)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Morgan Stanely舉辦之「Taiwan AI Forum 2024」,說明本公司之營運概況。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日 期:2024年08月29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神盾副總經理異動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副總經理2.發生變動日期:113/08/29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許舒茵/神盾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迅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6.異動原因:因應集團發展規劃,專職擔任迅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7.生效日期:113/08/3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4年08月13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神盾受邀參加富邦證券舉辦之國內法人說明會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3/08/20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8/20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108號B2(富邦人壽大樓)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富邦證券舉辦之國內法人說明會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日 期:2024年08月09日公司名稱:神盾(6462)主 旨:神盾董事會決議通過子公司神雋股份有限公司與奇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換案發言人:李宜平說 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1) 神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神雋) 普通股股權(2) 奇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 奇邑) 普通股股權2.事實發生日:113/8/9~113/8/9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本股份交換案之換股比例,為神雋每1股普通股換發奇邑普通股1.334股。本公司擬將所持有之神雋股份4,495,665股(約182,569仟元),全數換得奇邑股份5,997,217股。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奇邑公司與公司之關係:非本公司之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