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23年03月14日公司名稱:廣錠(6441)主 旨:廣錠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事宜發言人:廖文傑說 明: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2/03/14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1年 年度3. 股利所屬期間:111/01/01 至 111/12/314. 股東配發內容:(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日 期:2022年12月19日公司名稱:廣錠(6441)主 旨:廣錠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修正發行總面額上限)發言人:廖文傑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1/24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總面額上限為125,000仟元;發行總股數上限為12,500仟股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8.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新台幣32元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俟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共同議定。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計1,875仟股予員工認購。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1,250仟股採公開申購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
日 期:2022年11月29日公司名稱:廣錠(6441)主 旨:更補正廣錠111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發言人:廖文傑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1/11/292.公司名稱:廣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財報附註存貨淨額中之原料金額誤植,故更補正111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1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第19頁存貨淨額,111年9月30日原料金額 $269,888。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第19頁存貨淨額,111年9月30日原料金額 $209,888。9.因應措施:重新上傳111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10.其他應敘明事項:對財務報表及淨利(損)並無影響。
日 期:2022年11月24日公司名稱:廣錠(6441)主 旨:廣錠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修正增資資金用途)發言人:廖文傑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1/24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總面額上限為400,000仟元;發行總股數上限為12,500仟股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8.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新台幣32元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俟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共同議定。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計1,875仟股予員工認購。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1,250仟股採公開申購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
日 期:2022年11月24日公司名稱:廣錠(6441)主 旨:廣錠副總經理異動發言人:廖文傑說 明: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內部稽核主管或訴訟及非訟代理人):副總經理(投資長)2.發生變動日期:111/11/24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宏杰/副總經理(投資長)/溫奇私募基金投資經理人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6.異動原因:調任董事長室特助7.生效日期:111/11/24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日 期:2022年11月24日公司名稱:廣錠(6441)主 旨:廣錠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言人:廖文傑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1/24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總面額上限為400,000仟元;發行總股數上限為12,500仟股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8.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新台幣32元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俟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共同議定。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計1,875仟股予員工認購。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1,250仟股採公開申購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日 期:2022年11月22日公司名稱:廣錠(6441)主 旨:廣錠受邀參加第一金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發言人:廖文傑說 明:符合條款第四條第XX款:12事實發生日:111/11/23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1/11/23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線上法說會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公司受邀參加第一金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完整財務業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日期:2022年11月11日主旨:公告廣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簡稱:廣錠三;代號:64413)因發行公司行使贖回權,訂於111年12月26日終止櫃檯買賣。
日期:2022年11月11日主旨:公告廣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簡稱:廣錠五;代號:64415)因發行公司行使贖回權,訂於111年12月26日終止櫃檯買賣。
日期:2022年11月11日主旨:公告廣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債券簡稱:廣錠四;代號:64414)因發行公司行使贖回權,訂於111年12月26日終止櫃檯買賣。
日 期:2022年11月07日公司名稱:廣錠(6441)主 旨:廣錠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廣錠四,代碼:64414)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1年12月26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發言人:廖文傑說 明:內容:依廣錠四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發行公司於111年11月24日至111年12月23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一)、依本公司國內第四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起滿三個月之翌日起(民國110年1月27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12年9月16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本辦法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
日 期:2022年11月07日公司名稱:廣錠(6441)主 旨:廣錠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廣錠三,代碼:64413)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1年12月26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發言人:廖文傑說 明:內容:依廣錠三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發行公司於111年11月24日至111年12月23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起滿三個月之翌日起(民國110年1月27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12年9月16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本辦法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
日 期:2022年11月07日公司名稱:廣錠(6441)主 旨:廣錠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廣錠五,代碼:64415)發行公司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1年12月26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發言人:廖文傑說 明:內容:依廣錠五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發行公司於111年11月24日至111年12月23日行使債券贖回權,贖回權價格為債券面額之100.0000%(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日起滿三個月之翌日起(民國110年1月28日)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民國112年9月17日)止,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之百分之十時,本公司得於其後任何時間,以掛號寄發一份三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本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且前述期間不得為本辦法第九條之停止轉換期間)予債券持有人(以「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前第五個營業日債券持有人名冊所載者為準,對於其後因買賣或其他原因始取得本轉換公司債之投資人,則以公告方式為之),且函請櫃買中心公告本公司贖回權之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