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公司應以分散風險、確保基金之安全,並積極追求長期之投資利得及維持收益之安定為目標。以誠信原則及專業經營方式,將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有價證券。並依下列規範進行投資:
(1) 本基金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或上櫃股票、承銷股票、台灣存託憑證、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政府公債、公司債(含次順位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含承銷中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及經金管會核准於國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
(2) 本基金投資於外國之有價證券包括:
1.本基金投資於經金管會核准之外國有價證券,包括澳洲、奧地利、比利時、加拿大、丹麥、法國、德國、香港、義大利、日本、荷蘭、新加坡、瑞典、瑞士、英國、美國、印度、韓國、巴西、墨西哥以及俄羅斯等國家或地區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與美國店頭市場(NASDAQ)、英國另類投資市場(AIM)及日本店頭市場(JASDAQ)交易之股票(含承銷股票)、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或存託憑證(Depositary Receipts)。
2.符合下列任一信用評等規定,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之債券:
(a)經Standard & Poor's Corporation評定,債務發行評等達BBB級(含)以上。
(b)經Moody's Investors Service 評定,債務發行評等達Baa2 級(含)以上。
(c)經Fitch Ratings Ltd.評定,債務發行評等達BBB 級(含)以上。前述之債券不含下列標的:
(a)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
(b)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於海外發行之受益憑證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
(3)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與全球時尚精品形象相關之個股,包含下列由摩根史丹利資本國際公司世界非日常生活消費品指數以及摩根史丹利資本國際公司世界日常消費品指數(MSCI World Consumer Discretionary and MSCI World Consumer Staple Indexes)所定義之產業:汽車與汽車零組件,耐用消費品與服裝,消費者服務,媒體,零售業,食品與主要用品零售,食品、飲料與煙草,家庭與個人用品等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