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基金的主要投資目標是以一貫審慎的投資管理,把由利息收入、資本增值及貨幣收益組合成的總投資回報擴至最大。該基金主要地投資位於亞洲各地的政府及與政府相關的發行機構及企業機構所發行的固定及浮動利率債務證券及償還債項的投資組合以尋求達至其投資目標。該基金可透過債券通或直接投資最高達其資產淨值的 40%於中國內地(亦稱為直接投資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該基金可能直接地或透過採用金融衍生工具,投資最高達 33%之總資產,於亞洲以外的政府及與政府相關的發行機構或由企業機構所發行的固定及浮動息率的債務證券和償還債項,這些將受亞洲的經濟或金融的動態所影響。該基金可投資最高達其資產淨值的 25%於由單一主權發行機構(包括其政府、公共或地方機構)所發行或擔保、投資時信貸評級低於投資級別的債務證券。該基金亦可投資最高達其資產淨值的 10%於UCITS 及其他 UCIs 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