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旨在透過投資泰國股票組合,提供長期總回報。
本基金於正常市況下將其至少90%的淨資產投資於在泰國註冊、位於該處、在該處進行大部分商業活動或在泰國受監管市場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及等同股票的證券。
本基金通常投資於不同市值的公司,沒有任何市值限制。
本基金可將其最多10%的淨資產投資於 UCITS 及/或其他合資格 UCIs(包括滙豐環球投資基金的其他附屬基金)的單位或股份。
本基金可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作對沖及現金流管理(例如股權化)用途。然而,本基金不會廣泛使用金融衍生工具作投資用途。本基金獲准使用的金
融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於期貨及外匯遠期(包括非可交付遠期)。金融衍生工具亦可嵌入於本基金可投資的其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