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藉着最少將其三分之二的非現金資產投資於在任何一個亞洲國家(不包括日本)設有其註冊辦事處及在任何一個亞洲國家(不包括日本)的主要證券交易所或其他受監管市場正式上市的小型、規模較小的公司(被界定為那些在購買時最高市值為20 億美元的公司)的股票及等同股票的證券,與及大部分經濟活動在亞洲區(不包括日本)進行的公司的股票及等同股票的證券,組成多元化投資組合,尋求長線資本增長。由於本附屬基金將尋求投資於亞洲(不包括日本)各地的公司,此等公司可以是在已發展市場(例如經合組織(OECD)之亞洲國家)及在新興亞洲國家設有註冊辦事處及正式上市的公司。